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九江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(2020年版)》(九院党字〔2020〕35号)和《九江学院目标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(2020年版)》(九院党字〔2020〕36号),经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,并报学校党委会2021年第7次会议审定,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:
(一)根据考核办法共有17个单位进入优秀等级,评为“先进单位”:
1.教学单位(6个学院):
人文社科类:旅游与地理学院、会计学院、电子商务学院。
理工医类: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、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、药学与生命学院。
2.党群行政部门(8个部门):团委、保卫处(综治办)、党委宣传部、组织人事部(党校)、学生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党委(院长)办公室、教务处。
3.教辅单位(2个单位):继续教育学院、图书馆。
4.科研机构(1个机构):江西长江经济带研究院。
(二)根据分类考核原则本次考核得分排名情况(见附件)
九江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3月30日